平昌县一问发展之责二问履职之责三问廉洁之责四问勤政之责
平昌县一问发展之责,严肃查处损害发展环境的行为。对某开发商严重违反规划、超楼层预售商住房造成预购8至10层的群众交了购房款而没有房子的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,追回超规划售房款199.7万元,并全额清退给24位购房户,涉案当事人已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。
二问履职之责,严肃查处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。西兴镇某村支部书记、村委会主任因违反退耕还林政策,违规使用集体坡耕地补助资金29万余元,二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和严重警告处分。
三问廉洁之责,严肃查处以权谋私的行为。马鞍小学校长林某、报账员苟某,违反财经纪律,套取公款谋取私利,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。西城新区管委会吴某,在兑现群众拆迁安置补偿中,采取虚列拆迁安置补偿费等方式报销个人款项7.9万元,被开除党籍;管委会党委副书记、纪委书记何某存在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问题,目前已被暂停职务接受调查处理。
四问勤政之责,严肃查处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。灵山乡某村支部书记谢某,无故缺席该乡抗震救灾紧急会,当即被免职。落实“三问”制度以来,全县共受理行政效能投诉案件18起,31名党员干部受到严肃查处。其中,开除党籍1人,党内严重警告9人,党内警告4人,停职7人,行政记过1人,行政警告1人,通报批评7人,移送司法机关1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