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本人了解的情况是,这棵百年古树是长在至诚镇鸳鸯村三社赵帮哲(读这)屋后十多米处,但其主权不是他的,他认为古树“欺负”了他,造成他家族“不发人”,因此赵帮哲早想把这棵树“处理”掉,但碍于其古树的身份一直无法下手。在今年栽秧之前,赵帮哲找到该村支部书记赵某,要求以安全的名义(说枝桠会打断入户低压电线)砍伐古树,支部书记也住在古树旁,当即默许。2008年6月24日,赵帮哲即有恃无恐,爬上古树,将此树剁去主干,仅留一小枝桠,并在树半腰砍出很大豁口(使水分无法输送)、造成古树“自然死亡”的假象,达到除去古树的目的(如图)。
在赵帮哲砍伐古树时,有群众出来干预和阻止,说这是古树不能砍。赵帮哲骑在树上大骂,并说:“这个树子我早就想砍了!把我欺负得有啦!是赵书记安排的,他喊我砍的!”
古树被砍的消息在巴中网(聚焦巴中)、四川新闻网(巴中论坛)披露后,引起了通江县政府及县林业局、至诚镇政府的高度重视,据悉,2008年6月26日,通江县林业局森林公安科与至诚镇政府派员去实地调查处理,但主要是参考了该村支部书记赵某的意思,让调查处理有“走过场”、流于形式的味道(因为村支部书记赵某本身就是幕后主使,支书自巳也说过他叫砍的没有错)。
经过调查,确认该树是建档古树,有名在册,而非村民自己判定的古树。赵帮哲的行为属故意损毁古树,对其处理意见是:1、向林业局做书面检讨;2、补种三棵幼树;3、古树还未立即死亡,有挽救的可能,责成赵帮哲对古树培土磊石,看能否救活。如果古树最终还是死了,还要追究责任。
处理意见中没有半句有关村支部书记赵某,显然是“丢卒保车”。